
懸臂起重機吊具使用注意事項及維護
(1)吊具在使用過程中,如出現旋鎖轉動不靈活或不到位,應檢查調整調節螺母,再檢查以下部位:
① 棘爪的拉伸彈簧是否損壞,如損壞,則應更換;
② 傳動機構是否出現卡滯,如卡滯,屬潤滑不良的,則應在傳動機構的活動連接處加注潤滑油(或潤滑脂)。如屬導向銷過緊,應適當調松螺母。如屬連接松動、傳動管或其他桿件變形,則應矯正;
③ 緩沖彈簧拉伸量是否過小,若過小,則應縮短緩沖彈簧連接的鋼絲繩長度。
(2)使用中應防止吊具指示板上的指示標識涂料脫落。一經發現,需及時補原指示標識的涂料。
(3)對于吊具上的鋼絲繩,應適時地清洗并涂以潤滑油或潤滑脂,特別是鋼絲繩彎曲處。
(4)對于主要受力構件、吊環、旋鎖、耳板及索具卸扣,在正常使用清況下,至少應每3個月檢查一次,不得有裂紋和嚴重變形。
(5)所有油杯,包括棘輪機構油杯、滑動軸承座上的油杯和旋鎖箱的油杯,主要活動連接處應根據使用情況適時加注潤滑油。
(6)經常檢查繩卡是否松動,緩沖彈簧是否過度拉伸,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每種吊具均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緩沖彈簧也不得過度拉伸。
(8)吊運過程中應平穩起吊,避免因吊具和起重機或其他設備等發生相互撞擊而變形。





為保證懸臂吊機械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隨時可以投入運行,減少故障停機日,提高機械完好率、利用率,減少機械磨損,延長機械使用壽命,降低機械運行和維修成本,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強化對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機械保養必須貫徹“養修并重,預防為主”的原則,做到定期保養、強制進行,正確處理使用、保養和修理的關系,不允許只用不養,只修不養;各班組必須按機械保養規程、保養類別做好各類機械的保養工作,不得無故拖延,特殊情況需經分管專工批準后方可延期保養,但一般不得超過規定保養間隔期的一半;保養機械要保證質量,按規定項目和要求逐項進行,不得漏?;虿槐?。
柱式懸臂起重機是懸臂可繞固定于基座上的定柱回轉,或者是懸臂與轉柱剛接,在基座支承內一起相對于垂直中心線轉動的由立柱和懸臂組成的懸臂起重機。它適用于起重量不大,作業服務范圍為圓形或扇形的場合。一般用于機床等的工件裝卡和搬運。
柱式懸臂起重機多采用環鏈電動葫蘆作為起升機構和運行機構,較少采用鋼絲繩電動葫蘆和手拉葫蘆。旋轉和水平移動作業多采用手動,只有在起重量較大時才采用電動。